现阶段我国政府采购制度逐渐完善,同时政府层面提出了“放管服”的政策要求,目的在于激发市场活力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事业单位资金统筹得以扩大的同时,也对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从微观层面来看,事业单位加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,可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管理,有助于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。而从廉政建设层面来看,事业单位加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,可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全方位的监督管理,这有助于优化财政资金分配,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。
但目前部分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方面,仍有诸多问题有待解决。S单位所属行业范围为城市管理,主要承担城市市容环境卫生、道路桥梁基础设施、城市照明等管理工作,每年用于政府采购服务和专业设备采购的资金就达数亿元。为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,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控管理是S单位管理的重中之重。但在实际内控管理中,存在如下问题:
一是采购主体责任不清。S单位中采购主体责任意识欠缺,缺少归口管理部门,各部门“各自为政”现象突出,职责不清,在出现问题时相互推诿。缺乏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,导致各部门、各岗位之间未有效制衡和监督,有较大的采购风险。
二是预算编制和执行问题。S单位在采购预算编制前,未进行充分市场调研,预算随意性大,往往与市场价格有较大偏差,影响了预算顺利执行。
三是采购流程问题。采购方式单一,政府采购主要为公开招标,并未有效结合采购目录、项目特征等合理选择采购方式。并且对各采购方式的业务流程不了解,导致采购效率较低。
四是采购需求问题。由于长期受传统观念和体制的影响,S单位对采购需求编制不够重视,使得采购需求不完整、技术参数不准确、服务要求不明确等问题突出,可能引起重复采购和盲目采购问题,进而造成大量财政资金浪费。
就S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问题,在内控制度建设上,主要进行了以下调整:
一是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建设,明确采购主体职责分工。S单位在结合《政府采购管理办法》基础上,建立政府采购管理、实施和监督三分离机制,对政府采购中管理、实施和监督主体及责任进行明确。其中,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政策采购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;实施部门主要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,包括采购预算编制、采购需求编制等;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制定监督机制及履行监督职责。通过明确各部门职责,形成相互作用、相互制约和监督的工作体系,有效防范政府采购风险。
二是完善预算管理。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机制,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,确保政府采购各项工作有序开展。重视各部门信息收集,在汇总各部门采购需求的基础上,由采购部门、财务部门、审计部门等各部门联合进行采购需求审查,并编制初始预算方案交由上级领导部门审核,待审核通过后再根据审核依据编制最终的采购预算方案,由此全面保障采购预算编制的科学性、准确性和合理性。
三是优化采购流程。建立政府采购计划推进机制,将政府采购工作划分为准备、采购、合同、履约四个阶段,并从采购前期准备、预算管理、合同签订、履约验收等各环节进行流程优化,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程序进行,强化政府采购全流程、全过程的监控。同时将采购流程与绩效管理衔接,通过有效的绩效考核,保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。
四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。S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问题,建立了政府采购项目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全过程监管机制,通过完整的内部监管机制,有效降低了政府采购风险,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质量。
结合S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经验,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是关键所在。
一方面,要做好事前监督。建立政府采购方案审查制度,成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对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进行专项审查,审查内容主要包括:资金预算审查,在采购需求编制前,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,了解市场价格,合理确定资金预算,并根据备案的政府采购计划表,加强对项目总预算及本次采购预算的审查,避免有拆分项目规避招标的情况;采购方式审查,结合采购目录、限额标准、项目特征等进行采购方式审查,对于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,应采取集中采购方式,若是项目达到了公开招标限额标准,需采取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,而如果项目未能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标准,则需要根据项目的特征合理选择采购方式;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查,重点对资格条件中的特殊条件进行审查,除强制性资质要求外,不可设置各种限制条件,以保证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;采购需求审查,制定货物、服务采购需求范本,指导各单位部门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,可结合法律咨询、技术咨询、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,提升采购需求编制的科学性、完整性。
另一方面,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督。在事中监督环节,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,监督招标程序是否合法,开标过程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,以防范政府采购中的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。完成采购工作后,采购部门应将采购文件及评标报告送至监督部门进行备案。对于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,由采购管理部门、监督部门、法规部门等联合审核,充分发挥内部制衡机制的作用。此外还需定期对所有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,及时发现问题,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,有效处置和防范风险事项。